医疗卫生领域反腐,一省接一省,风暴再起。这个省酝酿了四个月,终于出手,力度空前。
近日,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出台《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处理暂行规定》,对无论被动还是主动收取患者“红包”的医务人员都要对进行严厉处罚,查实收受“红包”2次以上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(价值)在1500元以上的医师,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。
同时,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将今年列为“红包”、回扣专项整治年,在全省开展无“红包”医院、科室创建活动。
《规定》要求,查实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不上交或不如实上交的,由所在单位予以追缴,给予批评教育、责令作出书面检查、通报、取消当年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审资格,及相应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罚,医师定期考核为不合格,并根据以下情形给予相应处罚:
1、被不同人实名举报收受“红包”3次以上未查实的,医务人员应向所在单位说明情况;
2、查实收受“红包”金额(价值)在500元以下的,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处分,记入黑名单3个月,医务人员系医师的,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处罚;
3、查实收受“红包”金额(价值)在500元至1000元的,由所在单位给予记过处分,记入黑名单6个月,医务人员系医师的,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其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处罚;
4、查实收受“红包”金额(价值)在1000元以上的,由所在单位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,记入黑名单1年,医务人员系医师的,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责令其暂停1年执业活动处罚;
5、查实收受“红包”2次以上的,或累计收受红包金额(价值)在1500元以上的,或通过中介、第三方变相取得的,或暗示、勒卡、变相勒卡索取的,由所在单位视情形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、开除处分,记入黑名单2年,医务人员系医师的,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吊销执业证书处罚;
6、查实非医师其他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的,根据数额和情形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参照医师处罚办法予以处罚。
早在今年3月29日,黑龙江省卫计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动员大会,委党组书记魏新刚作了重要讲话。
依据魏新刚讲话,黑龙江省卫计委要在今年4月初至10月底进行作风整顿,并把深化作风整顿作为2018年的一项政治任务。正如上述《规定》里提到的,要将今年列为“红包”、回扣专项整治年。
该作风整顿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,是“坚决治理收受红包、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”,严肃查处“三违规”和“三过度”行为,查办一批有社会重大影响的案件。
黑龙江省卫计系统2018年医疗反腐风暴已然拉开帷幕,持续时间还比较长。而酝酿了四个月之久的《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“红包”处理暂行规定》,使黑龙江成为上海、安徽、浙江、宁夏之后的又一个出台对医生收回扣处理新政的省份,且创下回扣新低,越来越严。